【证实】重大利好消息惊喜房车圈——公安部交管局下发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的通知
拖挂式房车是房车下的一支。与自行式房车不同的是,拖挂式房车自身没有动力,需要通过连接装备与小轿车、越野车、皮卡等牵引车相连,依靠牵引车的动力前进。牵引车可以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使用,节假日则可以拖上拖挂式房车出游,体会“带着家去旅行”的快乐。到达目的地后,拖挂式房车可与牵引车辆分离,车友可以驾驶着牵引车自由活动。拖挂式房车不像自行式房车那样行驶笨重,居住空间更大、更环保,价格也更便宜。在类似北京这样购买车辆需要摇号的城市,买拖挂式房车不需要摇号,购买更方便。在房车生活与文化已相当发达的美国和欧洲,房车中拖挂式房车的比例分别占近90%和80%,可见拖挂式房车是最受欢迎、最流行的度假装备。
多年以来,关于拖挂式房车如何上牌、能不能上路等问题一直是令国内所有的房车厂家和车友们头痛的问题。现在,这些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本杂志记者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部门获悉:4月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确理解“全挂拖斗车”的定义概念,切实保障旅居挂车的通行权利。具体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近年来,随着群众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自驾旅居车(俗称“房车”)出游逐步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式,但旅居车特别是旅居挂车也面临着正常通行受限、受阻等问题。个别地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全挂拖斗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规定为依据,禁止旅居挂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部分地方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出台了限制挂车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的规定,将旅居挂车一并纳入限行车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有关要求,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旅居挂车与其他载货挂车在乘坐人数、运载质量、行驶路线、运行规律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不属于全挂拖斗车。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准确理解“全挂拖斗车”的定义概念,抓紧纠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限制旅居挂车通行高速公路的错误做法;同时,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措施,结合本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旅居挂车通行需求,制定旅居挂车分时分段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旅居挂车的通行权利。
各地有关贯彻执行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抄送:三局、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国家旅游局办公室】